公告內容

發佈人:會務秘書/王秀雯 公告日期:98/11/4 點閱人數:1682
主題
台北市教師會十月份工作報告
內容
台北市教師會十月份工作報告

一、召開及參與各種會議
(一)內部召開會議
98.10.06【二】召開幼稚教育委員會
98.10.17【三】全教會林清松副理事長到會分享宜蘭縣籌組聯合教師會之經驗
98.10.08【四】召開幹部會議
98.10.09【五】召開第九屆第六次理事會議
98.10.12【一】召開幹部會議
98.10.19【一】召開幹部會議
98.10.20【二】召開國中教委會常委會議
98.10.21【三】召開國小教師會新進理事長研討會
98.10.22【四】會務幹部走入校園簡報會議
98.10.23【五】召開高中職教委會議
98.10.26【一】召開幹部會議暨參訪中研院

(二)外部會議
98.10.02【五】參與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成立大會(文昌師、利源師)
98.10.02【五】參與吳碧珠議長協調文林國小案(利源師)
98.10.02【五】赴金華國中瞭解吳老師撫恤後續處理狀況(利源師、松筠師)
98.10.05【一】參與吳碧珠議長協調文林國小案(利源師、年華師、志宏師)
98.10.05【一】參與98學年度國民小學候用校長甄選儲訓委員會議(慶龍師)
98.10.05【一】參加教育部技專升學制度小組會議(文昌師)
98.10.06【二】參加新任教育局長佈達典禮(文昌師、利源師)
98.10.06【二】與教育局郭主任協調金華國中吳老師案(文昌師、松筠師、利源師)
98.10.08【四】拜會謝麗華科長談國小學力普測案。(利源師、志宏師)
98.10.12【一】台北市辦理教育部補助99年度精進教學計畫推動工作組會議。(雅玲師)
98.10.13【二】參與林奕華議員景美國小停車格案協調會。(利源師)
98.10.13【二】全教會退休小組會議(慶龍師)
98.10.14【三】拜會洪哲義科長。(利源師)
98.10.14【三】拜會勞工局談籌組工會。(利源師、文昌師)
98.10.14【三】與政大周祝瑛教授、金玲顧問有約。(利源師、文昌師、金玲顧問)
98.10.14【三】台北市98年度推動國民小學精進教學工作組第3季工作督導會報暨研議99年度精進教學計畫會議(麗娜師)
98.10.15【四】與柯文賢理事、李督學有約。(利源師)
98.10.15【四】參加北市教育盃排球賽開幕典禮(文昌師)
98.10.16【五】參加全教會組織轉型及發展策略小組會議(文昌師)
98.10.16【五】參訪台北市議會。(會務幹部、理監事)
98.10.16【五】拜會丁守中委員談私校納入勞保事宜(私校教委會、文昌師)
98.10.19【一】拜會柯建銘議員談私校納入勞保事宜(私校教委會、文昌師)
98.10.20【二】拜會吳清山前局長並致贈顧問證書(會務幹部暨理監事)
98.10.22【四】研商「『學校午餐廚房委外辦理採購案』由午餐供應群組學校輪辦之可行性」會議。(仁宏師)
98.10.22【四】拜會謝麗華科長談國小基本學力測驗(利源師、志宏師、秋潔師)
98.10.22【四】拜會李鴻鈞委員談私校教師納入勞保事宜(私校教委會、文昌師)
98.10.24-10.28福建省晉江職教論壇(恆誠師)
98.10.23【五】聲援全教會工會法闖關緊急動員(仁宏師、文賢師、祝祐師暨全體會務幹部)
98.10.24【六】全教會理事會(慶龍師)
98.10.24-10.25參加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全運會觀摩團(文昌師)
98.10.27【二】拜會康宗虎局長談教育政策及資訊合作案(文昌師、利源師、志宏師、文隆師、杰沛師)
98.10.28【三】參與協調景美國小停車位案(利源師)
98.10.28【三】參加「職業學校課程綱要推動工作圈」會議(文昌師)
98.10.28【三】參加蔣乃辛立委協助處理金華國中吳柏卓老師案協調會。(利源師)
98.10.30【五】09:30參加立法院工會法修法動員。(文昌師)
98.10.30【五】參加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二、走入校園與本會辦理研習
98.10.01-98.10.02陽明山研習中心第一梯次教師行政專業知能專修研習班(文昌師、雅玲師、麗娜師)
98.10.07【三】辦理「老師,別讓嗓子過勞—談聲音保健」研習(雅玲師、麗娜師)
98.10.08【四】進入校園協助處理文林國小案(利源、慶龍、志宏)。
98.10.13-98.10.14陽明山研習中心第一梯次教師行政專業知能專修研習班(文昌師、雅玲師、杰沛師)。
98.10.13【二】辦理「走出校園看藝術-青春派樂地」研習。(麗娜師)
98.10.14【三】萬芳高中走入校園正向輔導管教研習。(年華師、迺馨師)
98.10.20【二】內湖高工走入校園。(利源師、年華師)
98.10.21【三】南港高工、育成高中、誠正國中、南湖高中走入校園。(利源師、年華師)
98.10.21【三】辦理「教師於課堂中有效輔導及情緒管理之探究--做個快樂的教師:如何與孩子有效的溝通」研習。(雅玲師、麗娜師)
98.10.26【一】成德國中、舊莊國小走入校園(年華師)
98.10.27【二】三民國中、碧湖國小走入校園(利源師、年華師)
98.10.28【三】麗山國中、麗山高中、內湖高中、麗山國小走入校園(利源師、年華師)
98.10.28【三】辦理「我們這時代的青少年—我的青春,施工中」研習。(雅玲師、麗娜師、文隆師)
98.10.29【四】辦理「廣義的閱讀--以閱讀電影為例」研習。(雅玲師、麗娜師、志宏師)
98.10.30【五】辦理「生命教育--閱讀電影」研習。(雅玲師、麗娜師、慶龍師)

三、協助處理各項案件
(一) 持續協助○○國小攸關教師減班超額調校權益案。
(二) 持續協助金華國中吳老師爭取因公撫卹案。
(三) 持續協助景美國小停車格分配案。
(四) 持續協助台北市立○○國民中學○○○老師因介聘申誡處罰,協助申訴案。
(五) 持續協助處理○○國小教師會運作爭議案。
(六) 協助○○高中李○○師事件。
(七) 協助○○國中徐師考績申訴案。

四、政策與立場(請參見附件一)
(一) 校務會議
(二) 導師遴聘辦法
(三) 教師評鑑
(四) 校長遴選
(五) 退撫
(六) 課稅
(七) 工會
(八) 寒暑假返校
(九) 國小學力測驗
(十) 北星計劃
(十一) 減班超額議題
(十二) 99課綱
(十三) 國中小主任儲備

五、福利與措施
(一) 10.1聯發經紀談泰安教育險
(二) 10.2海樂影業談忠犬小八合作
(三) 10.7兆鎮國際保險經紀談合作
(四) 10.7新光人壽團保問題公文回應
(五) 10.8京華城喜滿城6d電影談合作
(六) 10.12參觀福田妙園
(七) 10.14台塑福委會談合作
(八) 10.14台灣人壽談合作
(九) 10.14南山人壽談保險經紀合作
(十) 10.15東暉國際多媒體談合作
(十一) 10.15台灣人壽談合作
(十二) 10.15日下午2點家樂福禮券九六折截止登記
(十三) 10.16兆鎮國際保險經紀談合作內容與合約
(十四) 10.19 T1生活館談合作
(十五) 10.21南山人壽簽保險經紀合作約
(十六) 10.21海鵬影業電影試映會
(十七) 10.22台灣生技談合作
(十八) 10.22永豐金控談金融卡相關業務
(十九) 10.27聯影企業電影試映會(長春戲院)
(二十) 10.28 T1生活館續談合作
(二十一) 10.28 敏鷹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談合作
(二十二) 10.29簽兆鎮保險經紀合作合約及廣告約
(二十三) 10.29美好一生談業務推廣
(二十四) 10.29時藝多媒體談故宮絕色名琴展合作事宜
(二十五) 10.29鑫欣保險經紀人談廣告合作
(二十六) 10.30龍山國中走入校園
(二十七) 10.30參觀台北國際旅展
(二十八) 10.29、30協助全教會渥旋多語國閱讀專案停止合作事宜

六、新聞與回應(參見附件二)

七、協助與合作
(一) 請丁守中委員協助私校教委會事宜。
(二) 請柯建銘議員協助私校教委會事宜。
(三) 請顏聖冠議員協助:(1)北星計劃(2)國小學力普測案。
(四) 請蔣乃辛立委協助:(1)吳柏卓老師因公撫卹案(2)工會法修正闖關案。
(五) 請吳碧珠議長協助:(1)議會參訪行程。(2)文林國小案。
(六) 請張珮琦律師協助工會法諮詢。
(七) 請黃珊珊議員、李建昌議員、吳世正議員協助內湖、南港區分區座談會。
(八) 請中研院接洽參訪事宜。
(九) 請費鴻泰立委協助私校納入勞保事宜。
(十) 請黃珊珊議員協助Facebook事件。

==============================================================================
附件一:政策與立場
一、校務會議
針對本市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成員組成與召開方式疑義,本會曾多次召開記者會,呼籲教育局回歸《國民教育法》立法意旨與校園民主常軌,讓各國民中小學自行決定校務會議究竟由全體專任教師或由教師代表召開。
台北市議會亦於98年6月29日審議「台北市立國民中學組織規程」、「台北市立國民小學組織規程」時,在黃珊珊、周柏雅兩位議員據理力爭,以及與會議員的支持下,通過附帶決議如下:「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成員比例,教育局應自98學年度第1學期起,依國民教育法之規定修訂新辦法並適用之。」惟教育局以時間急迫為由暫未處理。
目前本會正積極就此與教育局協商,希望盡速回復老師參與校務會議之權利。
二、導師辦法
教師法第17條規定老師有擔任導師之義務,其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惟各校礙於各種主客觀因素之影響,要求學校無中生有定出周衍、適法之章則,實有其困難之處。為此,全教會正積極與教育部研擬導師辦法之參考範例,俾使各校有所依循,順利通過導師辦法,以解決長期來學校之困擾。
三、教師評鑑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試辦屬於自願參加性質,各校是否參與評鑑工作,應經由各校校務會議決議通過。如各校教師有受迫參加評鑑情事,本會將積極協助處理。
四、校長遴選
1.校長遴選是為學校找好校長,不是為校長找位置(學校)。
2.不適任校長應建立機制順勢讓其退場,不應再為其安插位置,讓問題在他校繼續衍生。
3.應修正台北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二)項,第二階段應減省為一個梯次,此部分目前已違反校長遴選自治條例第二十條。
4.學校家長會與教師會、學校行政有共識之第一順位人選,校長遴選委員應順其共識;未有共識者才由遴選委員選出其中較優秀者。
5.開放候用校長參與第二階段遴選,避免一個蘿蔔一個坑,讓候用校長沒得選擇。
6.候用校長之儲訓應定期辦理,並每年維持出缺學校(應包含退休、申請異動等)校長員額三倍供候用。
五、退撫
依94年精算結果,教育人員之退輔基金將從117年度開始出現虧損,50年後將虧損超過2兆以上。故維護退撫基金永續運作,預防未來老師無法領到退休金,實為本會重要之努力方向。
本會研判未來教師退撫可能的變革方向--
開源部份:
1.提高提撥率(95年1月1日起已達法定上限12%)
2.調高撥繳比例(35%:65%→50%:50%)
3.增加報酬率(受限總體經濟情勢,難度甚高)
節流部分:
1.降低給付條件:如實施展期年金、減額年金、優惠存款做總額限制、(取消五五專案)
2.延後退休年齡:如七五制改為八五制
關於教師退撫問題,本會已與多所會員學校合作,舉辦相關研習,有需要之學校可與本會連絡。
六、課稅
如年底前立法院通過所得稅法修正,取消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教職員工免稅,則明年起中小學教職員將開始課徵所得稅(後年報稅)。
課稅收入運用計畫:
1、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平均每校補助60萬元。除跨校性服務人力,得由縣市政府統籌規劃外,其餘應確保經費落實到學校端,由學校自主用人。
2、調增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提高至每月4,000元;幼稚園以每班二位導師發給。另有關特教班部分:
(1)資優班、各類資源班:比照一般教師減二節課。
(2)自足式身心障礙班:採雙導師制。
3、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減少教師授課節數,國中小均減二節;國小導師再減二節,並以增加教師備課時間為原則。
關於繳稅節稅相關議題與配套,本會已與多所會員學校合作,舉辦相關研習,有需要之學校可與本會連絡。
七、工會
教師組工會解禁在望,但待審工會法草案條文中卻明令禁止學校組企業工會,而且教師法行政院版修正草案也將目前教師會諸多重要任務功能取消,恐將造成校園民主與教師權益之喪失。故本會理事會通過「本會應積極遊說北市立委工會法朝本會有利方向修法」之決議,並聯合全教會與他縣市進行立院陳情。
全教會亦於10/23、10/30兩天動員縣市教師會至立院抗議,盡力阻擋不利教師權益之法案通過。
八、寒暑假返校
為決定本市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應返校日數(2-7日),本會與教育局經過10次協商,為堅持保障教師權益,至今未能達成共識。
在本會尚未與教育局完成「寒暑假返校日數」相關協商之前,學校接獲之任何行政指導及逕行通過之返校日數決議,均屬無效,本會一概不予認同,教師亦無須請假。日後若有會員因此導致工作權益受損,請速與本會聯絡,本會將全力協助處理。
九、國小學力測驗
教育部通過並於九十八學年度起全面實施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民小學學生能力評量檢測注意事項」,其中第四點規定「…(四)樣本之抽取:施測時不得採普測方式辦理,應依測驗需要運用適當的抽樣方式,並使樣本具有代表性(樣本人數不得超過測驗母群體之百分之三十)。…」
然而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之國語文及數學領域檢測選擇題檢測對象為全市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明顯有違前述規定。
目前本會正積極與教育局協商,希望教育局能依法行政,取消普測的方式,以免不當之學習壓力向下延伸。教育局允諾在本學期結束前完成評估並決定是否修正施測方式。
十、北星計劃
為因應多元入學之方案,台北市教育局從明 (99)學年度起開始,試辦「北星計畫」,自明年度起北市國三學生,國中前5學期總平均成績在該校排名百分比前40%者,可由就讀國中向北市各高中職推薦報名每校至多10名,1名學生只能推薦至1所高中或高職,預計全市公私立國中可推薦名額共有890名,約占北市國三畢業生之2.78%。
此方案原預計的效益在:提升就近入學比率、均衡國中升學環境、促進國中均質發展、舒緩學生考試壓力、引導國中常態編班、發展學校辦學特色,為12年國教奠立基礎,但因推出倉促未能事先協調,本會認為北星計畫可能爭議如下:一、缺乏配套措施(生涯輔導、性向探索)。二、未充分溝通宣導(第一線教師不瞭解、未參與)。三、限制成績前百分之四十之參加資格,容易助長全校排名風氣、增加校內競爭。四、學生仍會競逐明星高中,多數學校淪為陪襯。五、跨校之全校排名百分比計算難以比較。本會將本著徵詢會員意見及堅持教育專業,在理事會取得共識之後,對本計畫積極提出專業建議及教師意見。
十一、減班超額議題
人民之權利義務應以法律或契約訂定之,本會主張,減班超額教師遷調處理原則事關教師工作權,非校務會議所能決定,學校應依「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約準則」與學校教師會進行協商,並將協商結果納入學校教師聘約或其附件,方能兼顧校方及教師兩造之保障。
另外關於部份學校於處理原則中加入主任得以免除減班超額之條款,並美其名為「尊重校長對處室主任之任用權」。從教育部95年6月15日行文予屏東縣政府,認定屏東縣國中小主任介聘要點排除主任於教師之外係違反法令規定,應屬無效(中華民國95年6月15日台國(四)字第0950081138號)之案例及精神可知,「教師法」、「國民教育法」及中央、地方相關法令之中,皆無將主任排除於教師之外的任何規定。故上述學校之決議,明顯逾越了法律之授權,依行政程序法第158條第1項第1款「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之規範意旨,應屬無效。本會數次行文教育局,希望各校能廢止類似的規定,以免導致日後之訴訟與糾紛。
本會也多次對會員學校進行宣導,在學校未與該校教師會完成協商之前,該校校務會議逕行通過之任何處理原則,教師會一律不予認同,日後若有會員因此處理原則而致工作權益受損,本會將積極協助處理。
十二、國中小主任甄選儲訓
目前本市高中職之主任由校長任命之,無須任何考試、儲訓,但國中小則需經過考試、儲訓之過程。故本會主張國中小主任之任用,應比照高中職,尊重校長人事任用權。故建議回歸國民教育法第10條之規定,依法律優位原則,將本市高、國、中小主任甄選儲訓方式統一,避免學校主任之任用有「一市多制」情形發生。
本會訴求為-高國中小主任皆無須經過甄選儲訓,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即可。

附件二:新聞與資訊
全教會新聞稿:私校教職員轉回勞保 不容污名化 【09.10.02】
全國教師會四點嚴正聲明:
一、基於私部門受雇者養老制度的一致與健全,政府應信守承諾,讓私校教職員回歸勞保,不可因院長、部長換人而背信。
二、私校教職員轉回勞保是健全私校受雇者養老制度不可分割的一部份,銓敘部推翻今年六月一日、六月四日在立院的承諾,操弄的文官應受懲罰。
三、勞委會應提出勞保基金長期的健全方案,不能轉移焦點,將勞保4兆多潛藏不足故意忽略,然後以錯誤誇大的數據誤導大眾,進而陷同樣是私部門受雇者的私校教職員於污名。
四、立法院應依上會期決議及總統多次宣示之內容,如期完成私校教職員公保轉回勞保的修法工作,讓私校退撫早日上路。

台大進入世界大學排名前百名【09.10.05】
由英國泰晤士報評比的最新一期世界大學排行榜,將台大在世界眾多的大學中排名95名,這是其首度被排進世界前一百名。
在兩岸三地中,排名最前列的是香港大學的全球第24名,另外包括北京大學與清華大學也被排名世界前一百名大學之列,其中的北大排名52,清華則排名49。

光纖之父 中研院士 高錕獲諾貝爾物理獎【09.10.07】
二○○九年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六日揭曉,由三位光電科學領域的大師同膺殊榮:有「光纖之父」美譽的美、英籍華裔科學家高錕為其中之一。高錕兼具台灣中央研究院院士及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等身分。

部份國中小班費高 家長怨吃不消 【09.10.07】
開學月餘,最近不少台北市家長透過市長信箱反映,孩子就讀公立國中小,每學期繳的代收代辦費不到千元,但班費一繳卻上千元,有班級甚至要繳2000、3000元,有班級連飲用水都特別購買蒸餾水,家長質疑,義務教育卻得交高額班費,不如去念私立學校。

國中小海洋教育 預定100年實施 【09.10.08】
為達成「台灣以海洋立國」的理想,教育部研妥「國中小海洋教育議題課程綱要」,列入國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預定一百學年度實施。教育部昨日表示,經過多場公聽會後,海洋教育議題將融入七大學習領域,而非外加科目,也就是由各領域教師都將把海洋教育融入教學活動。

高中職補校 改名「進修部」【09.10.09 】
全國213所高中及高職的附設補校,將改名為「進修部」,不再校中有校,事權統一,學制也將更為簡化了。 教育部部務會議昨天通過高級中學法及職業學校法修正草案,全國79所高中及134所職業學校附設的進修學校,全都將改名為原校的「進修部」。
但教育部中教司長蘇德祥說,未來進修教育以「附設」為原則,不再核准單獨設立的補校。

憑統測成績推甄 高職生也能進台大【09.10.09 】
高職生明年首度有機會免參加大學學測或指考,就可當台大新鮮人。教育部長推動高職畢業生也能進頂尖大學,明年憑四技二專統測成績推甄,就能進台清交成等頂尖大學計畫及教學卓越計畫補助的41所大學,每校上限5人,總名額不超過200人。

明年教育總預算4794億 較今年增105億【2009.10.19】
教育部長吳清基今天表示,行政院核定99年度全國教育經費總額新台幣4794億元,較依法應編列下限4768億元,超出26億元,也較98年度增加105億元。

退休公職轉任私校爭議 政院試院研擬對策 【2009.10.19】
教育部長吳清基今天表示,退休公務、公教人員轉任私校,形同加重政府的公保、健保負擔,教育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考試院銓敘部正在研商對策。

北市議會:學校衛生法規定40班以上之學校至少應置護理人員二人【09.10.19】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陳政忠、林國成19日(一)於教育部門質詢時指出,台北市政府從馬英九市長時代到現在郝龍斌市長,教育局都公然違法,未依「學校衛生法」規定聘用足額的學校護理人員,甚至還有許多學校護理人員被要求兼任其他行政職務,諷刺的是,當初未依法執行的主事者,還高昇為主管全國教育事務的教育部長,這叫校園公共衛生問題怎麼可能會被注重。尤其現在正值H1N1新流感高峰期的當下,更凸顯此一問題的嚴重性!
附註:學校衛生法規定40班以上之學校至少應置護理人員二人 ,這也是本會一直以來的主張,教育局未依「學校衛生法」規定聘用足額的學校護理人員,這叫校園公共衛生問題怎麼可能會被注重,尤其現在正值H1N1新流感高峰期的當下,如此違法的措施,更加重學校教師尤其是第一線導師的工作量,本會會持續與議員合作,緊盯此攸關校園衛生安全的議題。

北市:H1N1各校停課彈性應變 【09.10.20 】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陳虹瑾台北20日電)校園新流感疫情升溫,台北市教育局今天表示,已通令各級學校保持彈性,不要死守325停課標準,一旦有群聚感染之虞,學校就可自行開應變會議,決定是否停課。台北市仁愛國小連續3天有學童流感快篩呈陽性,卻因均非在校發現,不符325停課標準,後來家長抗議,學校才開會決定停課。台北市議員周柏雅、李文英與洪健益今天在議會質詢時,質疑中央政府訂的「325停課標準」不符北市現況。
根據台北市教育局資料,台北市目前高中以下學校因流感停班數,累計達106班,學生感染A型流感1萬6000多人,另外感染H1N1學生1800多人。

夏威夷老師將休無薪假 學生每週上課4天【09.10.21】
經濟衰退使美國夏威夷州損失慘重,當地官員已迫使公立學校自23日起,縮短每週上課天數到僅4天。為了省錢,每週最後一個上課日老師在家休無薪假,將使夏威夷州17萬1000名學生全學年上課天數少17天,上課總天數163天,是全美上課天數最少的地區。

高級中學法20條修法,預計11月初修法【20.10.21】
立院修法(二,三讀),高級中學法20條.第 20 條
高級中學得置秘書、主任、組長、幹事、組員、助理員、佐理員、管理員、書記、醫師、營養師、護理師或護士、技士、技佐;國立者,其組織規程及員額編制表,由各高級中學擬定,報請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直轄市立、縣 (市) 立,其組織規程準則,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報請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私立者,其組織規程準則,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前項秘書、主任、組長,由校長就專任教師聘任之。但總務處之組長不在此限。
修改為:前項秘書、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聘兼之。
組長除總務處之組長,應由職員專任;學生事務處負責生活輔導業務之組長,由具輔導知能之人員聘兼,其餘組長均由職員兼任或由校長聘請專任教師兼任
本案由行政單位提出修法
修法後,可能出現學校組長皆由職員兼任,僅剩主任及秘書由教師兼任

全教會:教部擬刪申訴制 教師權益恐受損【09.10.21】
全國教師會今天指出,教育部正草擬相關配套修法,刪除教師申訴制度與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若修法通過,未來教師遭受不平待遇的申訴管道將遭限縮,憂心教師權益受損。

科技改寫未來 虛擬大學不是夢【09.10-21 】
根據《基督教科學箴言報》報導,網路已在許多產業造成了巨大改變,是否高等教育也會遇到震盪?未來不必「去上大學」
「今年去上學的學生,可能是最後一代在說『去上大學』時,代表著打包、入住宿舍,聆聽教授上課的人群之部分。」她在華盛頓郵報中這麼寫道:「大學教育正瀕臨徹底重組的階段。大學,就像報紙一般,將會被網路造成資訊分享的新方法而四分五裂。」

特教法三讀修正 特教經費不得低於教育總預算4.5% 【09-10-23 】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特殊教育法」修正案,除了大幅擴充條文內容之外,並且明訂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整體教育預算之中,不得低於4.5%。另外,未來每個縣市都必須設立一所特殊教育學校,校長和老師也必須具備相關背景。

立院通過狼師條款 性侵屬實不得擔任教師 【09-10-23 】
校園教師性侵害學生事件時有所聞,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條文修正案,也就是所謂「狼師條款」。規定只要涉及性侵害的行為經學校「性別評等教育委員會」查證屬實,就不得擔任教育人員。

【全教會新聞稿】全教會呼籲立法院審慎修正工會法【09.10.23】
在各工會表達強力反對下,立法院仍將工會法排入院會議程,為反對立法院倉促修正工會法,全國教師會將於明日與各工會友會前往立法院抗議並共同召開記者會,表達之訴求是:
一、堅持原工會法「強制入會」之精神。
二、「非典型僱用」勞工有權加入要派公司工會。
三、教師可組企業工會。
四、教師工會適用雇主代扣會費條款。
五、工會聯合組織理事長受會務假保障。
未來教師組織並將朝以下方向持續努力:
一、教師組織將積極扮演監督政府教育決策的角色。
二、教師組織將堅定地朝工會法的方向持續努力。

第二屆全國祖孫週起跑 部長盼社會共同敬老 【09.10.24】
張國恩 接台師大校長【09/10/24】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第13任校長張國恩,明年2月22日上任。

陸生來台收費標準出爐 每學分約2100元【09/10/24】
新流感疫情升溫 教部加強衛教宣導【09/10/25】
美國H1N1新型流感疫情升溫,宣布進入全國緊急狀態。教育部今天說,台灣已高規格防疫,未來還將加強全台校園衛生教育宣導。家長團體則呼籲,檢討「325」停課標準。教育部統計,截至23日下午4 時為止,全台停課學校384所,停課班級數716班,佔全國總班級數0.47%。

七成五學童 上安親班、補習班,一成孩童晚上九點後回家【10.25】
兒盟調查,近七成五的孩子放學後會去上安親班或補習班,四成以上的孩子要待到晚上七、八點之後才能離開,甚至有一成左右的孩子晚上九點以後才能「下班」。兒盟調查也發現,八成六以上的孩子表示,安親班或補習班會另外出作業或考試,有四成四的孩子曾在安親班或補習班被體罰,比例是學校體罰的三倍。

高中職免試入學 家長憂不公平 【09.10.25】
家長擔心各校成績標準不一根據教育部政策規劃,99到100學年度,各公立高中職須釋出5%到35%的招生名額作免試入學,到101學年度,公立高中釋出40%名額,高職釋出60%;至於入學方式,教育部規劃採學區登記、國中薦送及申請入學等3種模式。 針對家長最關切的名額分配及成績採計等關鍵配套方法的設計,教育部只訂大原則,其餘交由各高中職校及縣市政府傷腦筋,目前各區針對採計國中3個學期的成績或5個學期的成績及名額如何分配等,均還未達成最後共識,他強調,為不使升學壓力轉嫁到學生平時考或段考上,各高中職在設計制度時,將會十分斟酌。
可能採各國中分配名額 昨日有家長就憂心免試入學政策號稱不必考試,卻離不開須採計國中的成績表現,但不同國中校內考試包括考題難易度及評分標準不一,擔心公平性。

教育部表示 中輟生逐年下降【09.10.26】
學童午餐 北市把關拒美牛入菜拒美牛 高市擬跟進中市評估中【09/10/27】

包庇狼師長期性侵女童 監院彈劾花縣2校長、1主任【10.27】
教育局:案情去年才爆發 非拖延 :花蓮縣教育局學管科長李志成昨天說,全案真正爆發出來的時間是在去年十一月,當時因花蓮縣性別平等委員會啟動調查,才把這些疑案逐步釐清,全案不能還沒有查明事實的情況下,就對校長、主任等人做出處分,並非拖延。

問題在「行政怠惰」中國時報A14時論廣場《回響 》【98.10.28】
文/張文昌(臺北市教師會理事長)
廿六日,拜讀蔡田校長(拒不適任教師 還有下一步)一文,指稱諸如「狼師」等不適任教師處理困難的癥結在於教評會「師師相護」,筆者有話要說。
依據筆者過去多年參與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經驗,不適任教師難以處理的原因如下:
一、校長不召開教評會: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6條:「本會由校長召集…。本會開會時,以校長為主席…」教評會之啟動權責在校長,許多疑似不適任教師之案件,學校校長卻因種種原因不召開教評會,也就無法啟動不適任教師之處理機制。
二、學校行政蒐證不足:學校行政人員需蒐集完整事證,藉以提供教評會作為處理疑似不適任教師之依據,然而許多學校於召開教評會時卻無法提供充分的佐證資料。
三、學校處理程序出錯:申訴案件須經申訴評議委員三分之二決議,其中「申訴有理由」之案件因為學校行政處理程序明顯有誤、出錯者佔相當高的比例,往往需要退回請學校補正其處理程序,方能進行實質內容之審議。
綜合以上各種原因,可知不適任教師難以處理的關鍵,在於多數基層學校校長缺乏積極任事的勇氣與擔當,加上學校行政人員普遍法律素養與訓練不足,豈能片面歸咎責任於擔任教評會委員的教師「師師相護」。
日前,立法院通過《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案,未來涉及性侵害的「狼師」,只要經過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屬實者,就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然而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9條:「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校長為主任委員」,若是如同前述「行政怠惰」問題沒有解決,類似「狼師」等不適任教師依然無法有效處理。

教育部補助國小建立「校牙醫」制度【09.10.28】
教育部計畫從今年起推動「校牙醫」制度,培訓176位牙醫進駐國小服務,明年還將擴增到350位。

手機易致腦瘤 立委籲規範孩童在校禁用手機【09.10.28】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研究,長期大量使用手機會增高罹患腦瘤的風險。立法委員田秋堇呼籲政府,不僅要規定14歲以下的學童禁止在學校使用手機,而且還要比照菸酒在手機機身上標示「手機電磁波可能導致腦瘤」的警語,確保民眾的健康。

學校禁facebook 被罵管太多【09/10/29 】
台北市長郝龍斌上周市政會議中,指示市府網路全面禁用「facebook」,部分師生質疑,這部分使用規範並未明令禁止,認為教育局「管太多」。
北市教育局資訊室主任韓長澤表示,依照市府的決議,學校裡的行政人員也都隸屬於北市府,因此也比照其他機關禁用「facebook」,「facebook」同時具有有社群功能及遊戲功能,經教育局與部分學校進行溝通後,認為這類功能在教學中並不需要,且其中「開心農場」遊戲的偷菜行為,讓許多教師及家長抨擊混淆學生的價值觀,因此在網路中封鎖使用。
部分教師反映,會利用facebook與學生互動,讓學生上網留言、提醒交作業,不應該全面防堵。韓長澤表示,教師如果有教學上的特殊需求,可用專案的方式向教育局申請開放使用。

北北基續辦基測 教育部:尊重【2009.10.30】
台北市教育局長康宗虎昨天在台北市議會報告指出,北北基自辦基測,成效不錯要一直辦下去;教育部重申,只要符合由測驗專責機構命題、屬地原則(全區學校參加)、保障其他區考生權益等原則,並且報部核准,教育部會尊重。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會持續與台北縣市政府、基隆市政府溝通協調,100學年度北北基自辦基測已經報准,但101年如要再試辦,也要先報部核准,北市目前還沒有申請。

相關附件一
下載「十月份工作報告.doc」


回網站首頁   回此公告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