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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總幹事/彭利源 公告日期:98/11/20 點閱人數:730
主題
教育部將抽查台北市市國民小學並檢視「友善校園人權指標」
內容
一、依據本市98年11月19日北市教國字第09840416900號函及本市98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請各校務必於98年11月26日(四)前將檢核表乙份經核章後送至臺北市雙蓮國小訓導處賴秋萍老師收(聯絡箱064),俾利彙整。
三、配合98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訪視,教育部將抽查本市國民小學並檢視下列事項辦理成果以為評分之依據,請各校及早規劃:
(一)辦理「友善校園人權指標」自我檢核並提出改進措施。
(二)將法治教育納入學校課程或辦理以學生為主之法治教育活動。
(三)將品德教育納入學校課程或辦理以學生為主之品德教育活動。
(四)建構學校重要品格核心價值。
相關附件一
下載「98年度教育部友善校園學生事務工作推動情形檢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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