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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政策部主任/黃志宏 公告日期:98/12/8 點閱人數: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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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新型流感補課鐘點費Q&A+教育部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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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新型流感補課鐘點費Q&A+教育部回函

各位夥伴教安:
就新型流感補課教師補課鐘點費問題,本會相關處理訊息如下:
Q1:第8節課是否可以支領鐘點費?
A1:教育部公函中「教師於上班時間以外(含第八節後及假日)進行之補課, 以核予鐘點費為原則」,據教育部及教育局回應,括弧中(含第八節後)僅為舉例,真正之認定還需回歸教師之上班時間,例如小學僅有7節課,如有第8節亦屬於輔導課,自然算下班時間,自然可支領鐘點費。所以第8節可以領鐘點費當無疑義。
如有學校誤解公函內容,認定第8節不能發鐘點費,請與本會連絡,本會將與教育局共同協助處理。

Q2:學校於11月28日收到一封來自boe64@tp.edu.tw之mail,內容明白表示第8節必須核予補休,並要求不同作法之學校更正。請問學校該如何處理?
A2:經本會詢問教育局,該封mail並未經過教育局內部討論,且教育局人事室詢問過教育部國教司,教育部也否認要求第8節不能核予鐘點費(理由請見A1),所以教育局表示一切以正式公函為準。

Q3:自11月24日教育局公文到校後,有學校表示可能要追回已經支領的鐘點費,請問有這種規定嗎?
A3:全教會表示,教育部於11月5日新型流感會議中公開表示,上班時間以外支領鐘點費之原則不溯及既往,亦即教育局11月24日公文到校前學校之相關決定將不受影響,鐘點費也沒有追回之必要。如果貴校有要求追回之動作,請立即與本會連絡,本會將協助處理。

另外有關教育部公布之--上班時間以外支領鐘點費之原則,本會認為此認定明顯將政策之後遺症強加於教師身上,對此,本會已經行文教育部表示反對意見,並請全教會協助處理。
附件是教育部回函,內容並未否定本會主張,僅表示—教育當局無法負擔所有經費,詳細內容請見附件。
相關附件一
下載「sl-1.tif」
相關附件二
下載「sl-2.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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