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發佈人:總幹事/彭利源 公告日期:99/2/2 點閱人數:828
主題
全國人才培育會議中心議題二:新興及重點產業人才培育
內容
全國人才培育會議中心議題二:新興及重點產業人才培育
發稿單位:行政院經建會
行政院於1月23及24日假國家圖書館國際會議廳舉行「全國人才培育會議」,以廣納各界建言,凝聚共識,邀請產、官、學、研等近200位與會代表,針對「培育量足質精的優質人力」、「新興及重點產業人才之培育」、「精進公共事務人力」、「強化教育與產業的聯結」、「佈局全球人才,提升國家競爭力」5項中心議題,進行各議題之現況、問題及改革方向討論,形成具體結論,期以結合學校教育、人口政策、產業政策,定位整體國家發展方向,並依據短、中、長期不同人力需求,規劃全面性「育才、留才、攬才」的人才培育政策。
大會第2場次中心議題二:「新興及重點產業人才培育」,由經建會蔡主任委員勳雄與張政務委員進福共同主持,並由經建會單副主任委員驥就新興及重點產業人才培育現況、問題及改革方向等面向進行簡要報告後,進一步與專家學者交換意見。本場次議題以配合當前政府規劃之產業政策,聚焦台灣下一波產業發展所需人才培育為主要核心,並分六大新興產業與重點服務業人才培育,以及科技產業人才培育等二分項議題,進行討論。
報告中指出,目前我國六大新興產業及重點服務業人才培育,需解決的問題包括:缺乏產業人才供需訊息發布與對話協調平台;產業發展所需研發與高階經營管理人才短缺;現有高等教育無法提供產業發展所需國際化、跨領域、跨業別人才;業界反映學校師資與課程無法配合實務需求;以及人才培育所需資源較過去更仰賴穩定經費挹注與長期系統化的培訓計畫等;而在ICT相關的科技產業人才培育上,面對的挑戰則是:高等教育質量失衡,科技人才養成不符產業需求、科技教育的定位特色待與科技政策搭配;以及科技人才所需多元智能及國際競爭力有待提升等問題。
在人才培育是未來產業發展之關鍵所繫下,與會代表熱烈參與,本場次「新興及重點產業人才之培育」議題,共形成 6 項共同意見,包括:第一、主管部會結合產、學、研及公協會,輔導成立新興產業人才供需訊息發佈與對話平台;相關產業別專業技能之確定及證照制度的推動,亦可利用相關平台之運作而能進一步落實。第二、進一步提高學系所師資基準,加速整併系所;教育部統籌規劃並積極推動學士後專業學院(例如:醫學院、商學院、法律學院、建築學院、區域研究、語言學院),相關法規亦應配合修正,並允許其有較大的運作彈性;以現有大學相關科系為基礎,透過新興與重點產業學程規劃,培育在校學生養成所需跨領域能力,有關跨領域學程或相關跨領域措施之推動,亦應納入相關大學評鑑中;結合「回流教育」及「推廣教育」,提供已畢業社會青年回校修習各該類學程管道。第三、配合新興與重點產業間異業交流結合趨勢,推動任務導向ICT與新興及重點產業之大學校院系所合作計畫,搭建跨領域團隊人才合作平台。第四、因應新興產業發展初期所需國際經營管理人才,有條件鬆綁引進海外白領外籍人士須於海外工作滿2年之規定,以利及時補充。第五、鼓勵大學推動「數位學習」、擴大實習制度、延攬業界師資、派送教師至業界觀摩改進教學內容,縮小產學落差。第六、主管部會提列經費專款專用挹注大學校院培育相關科系人才或協助其轉型為各業別人才育成中心;企業稅負抵減納入實習等。
本議題會中與會者提出建言,重點如下: 文創產業最大的資產為腦力,建議各部會資源應作整合,加強政策性鼓勵,重視文創產業的發展內涵;鼓勵學校進行跨領域課程研擬,列為大學評鑑項目之一,企業界在招募人才時,不要限定學系,宜採核心職能;人才培育政策應與國際接軌,需培養國際行銷人才;人才培育政策應重視中小企業,激發民間活力帶動地方經濟,政府編列之預算,應專款專用於挹注學程而非挹注學校;新興與重點產業五大共通人才的核心基礎能力,係屬軟實力,應從十二年國民教育扎根培養,不宜太早分流,以培養全人教育;學士後專業學院在國際間已行之多年,國內多年來並未形成具體成效,政府應有政策性的決定;企業在職進修應重視數位學習,職訓局的訓練應與六大新興產業結合,並鼓勵企業參與投資職業訓練;建議人才培育應增加因應極端氣候及大氣暖化之農業科技技術研發項目;建議加強培育整合與領導人才,鼓勵學生跨領域學習,重視全方位人才的培養;為鼓勵大學進行跨領域課程規劃,建議依據學校定位訂定合理生師比;人才培育應著眼於長期人口及產業發展變遷趨勢,學校教育應注重提升學科基本能力,技術性技能可由產業界進行培訓;除高級人力外,亦應重視中級及基層人力培育問題,透過職業證照的取得,藉以引導技職體系教育發展並符合產業界需求。
行政院經建會單副主委驥針對本議題專家學者之建議回應表示:跨領域的科技發展是未來的主要趨勢,我們是不能置身事外,相反的,我們更應在人才培育上,教育學程、制度及相關措施上,作一積極的調整與對應。相關的進一步配套措施,經建會將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部會召開「人才培訓及引進會報」,進行研議。


回網站首頁   回此公告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