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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各校教師會注意:會員會費敬請各學校務必核實上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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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各校教師會注意:會員會費敬請各學校務必核實上繳
關於會員會費的繳交,只有一個明確的答覆:「不上繳至上級教師會,就不算是教師會會員」。
近年來,發生許多學校教師會,因不核實繳交會員會費,而發生會員權益受損等案例,在近日理事會通過確認各校會費繳交截止日的同時,本會再度重申,參加教師會,只有一次繳齊教師會費,並沒有分:只參加學校教師會而不參加台北市教師會的彈性措施,敬請各校務必遵守,以免損及會員權益,若有老師不願繳交三級教師會之會費,會長也不能向該位老師收取「教師會」會費,以免產生法律責任。
關於會費繳交的Q&A茲列如下: Q:學校會員老師詢問,如果只參加台北市教師會不參加全教會,或只參加全教會不參加台北市教師會,是否可以?如果不可以,原因為何?有何根據。 A:一、「教師會」名稱具有獨占性與不可分割性,雖分為校、縣(市)、全國三級教師會,但實為一體。 貴校老師若加入學校教師會,即當然為台北市教師會與全國教師會會員,應遵守會員義務、繳納會費,享有會員各項權利(諮詢、服務、福利、研習……)。 如老師想加入貴校教師會卻不願全額繳納會費,則該名老師並非各級「教師會」會員,會長也不能向該位老師收取「教師會」會費,以免產生法律責任。
有鑒於許多會員及會員學校希望能將會員、非會員權益作區隔,且因會內資源、服務人力有限,資源分配將有所調整。在此呼籲基層會員,核實繳交會費不止是支持組織以發揮影響力,且關係到個人的相關權益,請會長協助對老師們說明,謝謝! 本會文宣部 20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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