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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會務秘書/閻玉華 公告日期:99/5/6 點閱人數: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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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教育新聞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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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教育新聞及評論
【本會評論】攸關教師重大權益之退休制,於今天行政院院會通過,預計再送立法院審議通過,相關訊息本會將最快公告與會員,本來主張之83制並未達成,若草案確定,本會會於電子報公告,相關,敬請參考!
公立學校教職員領月退 擬採85制(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6日電)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公立學校教職員過去只要年滿50歲且任滿25年即可領月退休金,改為須年滿60歲且任滿25年,或任滿30年且年滿55歲才可領。
現行條文規定,公立學校教職員任職5年以上且年滿60歲或任職滿25年就可申請退休;但若任滿25年後想請領月退休金,修正草案規定,須年滿60歲或任職滿30年且年滿55歲才可請領,即一般所稱「85」制。
此外,退休金給付方式分為1次退休金、月退休金、兼領1/2一次退休金與1/2月退休金、兼領1/3一次退休金與2/3月退休金,與兼領1/4一次退休金與3/4月退休金5種;但教育部表示,後面2種請領比例低,草案就刪除。
草案增訂,配合學校停辦或合併、組織變更,依法令辦理精簡者,若未符合退休條件者,只要任滿20年以上、任職滿10年以上且年滿50歲或任本職務年功薪最高級滿3年都可准許自願退休。
草案也刪除55歲自願退休加發5個基數一次退休金,及辦理延長服務者不得擇領月退休金或兼領月退休金的規定。草案訂全案明年2月1日實施。990506(中央社)
相關附件一
下載「0506教育新聞及評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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