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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因應工會法三讀通過,本會之立場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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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立法院於6月1日上午三讀通過工會法修正草案,因應此新情勢,本會表達以下看法: 一、 依本會第九屆第六次理事會會議決議:「 (1)本會應積極籌組教師工會。(2) 本會應同時籌組教師職業工會及教育產業工會。」因應工會法通過,本會將積極籌組教師工會,並將最新進度及相關訊息通知會員學校。 二、 學校教師會係依教師法設立,與工會法無涉,教師會與教師工會,在工會法通過後並無衝突,會員學校仍具教師法中所保障之教師會權益行使職權。 三、 工會法三讀後,勞委會宣佈工會三法(工會法、團體協商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將於明年五月一日起正式實施,於此期間,本會將積極因應並辦理相關宣傳與研習。
北市教師會文宣部 江文隆 20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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