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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總幹事/黃志宏 公告日期:102/1/18 點閱人數: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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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全教總訊息-針對「中小學校長協會」發文要求學校配合連署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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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全教總訊息
檢送今(18)日就「中小學校長協會」發文全國各中小學要求配合該會連署事宜,全教總意見如附件,請查收,謝謝。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函
受 文 者:如正、副本表列單位及個人
速 別:最速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月18日
發文字號:全教總政字第1020000018號
附 件:
主 旨:就「中小學校長協會」發文全國各中小學要求配合該會連署事宜,
本會意見如說明,請查照見復。
說 明:
一、 查「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係一按人民團體法組成之人民團體,並無指揮各級學校之權限,合先敘明。
二、 惟該協會竟於102年1月15日發函全國高中職以下學校,要求學
校「指派人員上網填報『國中小教師課稅後教師授課節數減少,鐘點費聘用代課教師現況之調查』及加入『課稅配套不週,重新分配的連署』」。本會已接獲各縣市中小學陳情,表達對該校長協會毫無法治概念、僭越行政倫理之不不滿,全國已立案之教育團體豈止數百,若各團體均比照該校長協會模式,各級學校豈有寧日?
三、 檢視該校長協會之公文與所稱連署活動內容,業已嚴重干擾學校正常校務,甚有誤導視聽之虞。有關國中小教師課稅配套措施,係經貴部、立法院、與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多年協商研議而成,方案內容已兼顧教育品質與教師勞動權益,要達成課稅後提升國中小教育品質之目標,現階段應以減少代理教師、提升專任教師比例為務,率爾以重新設計課稅配套進行連署,實已悖離課稅後提升教育品質之理想。
四、 綜上,貴部作為最高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於「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前揭違反法治、違反行政倫理之作為,表達明確反對立場,以維護正常教育秩序。
正本:教育部、各縣市教育局處、本會各會員工會、各縣市教師會
副本:本會自存
相關附件一
下載「20120118全教總政字第1020000018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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