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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法務部/謝孟峰 公告日期:102/3/8 點閱人數: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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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教師會員訴訟權益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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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教師會員訴訟權益重要通知
台北市教師會因劉正鳴先生於中國時報言論廣場發文攻擊教師會運作合作社一事,經台北市教師會提起回復名譽訴訟,二審判決確定駁回台北市教師會之上訴。
其判決理由如下,請會員週知:
一、 劉正鳴先生自始否認其所提及之言論係質疑台北市教師會參與合作社有何不當或負面行為,純係其擔任校長時之經驗。
二、 學校教師會為獨立社團法人,台北市教師會並無法代表台北市各學校教師會行使前揭回復名譽權限。基此,爾後各級學校教師會針對任何不實指控之情形,應由學校教師會提起訴訟,台北市教師會並無法完全代替學校教師會提起訴訟,僅能從旁協助,尚請會員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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