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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總幹事/黃志宏 公告日期:102/4/18 點閱人數: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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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新版報稅軟體上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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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見財政部公告

今年有兩項報稅新規定,一是放寬申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規定,取消20至60歲年齡限制,還有另一項是放寬非健保特約的合法醫療院,其開立的長期照護「醫藥費」也可列入綜所稅醫藥費,列舉扣除額。

國稅局官員表示,雖然取消年齡限制,但還是不可濫報扶養,扶養親屬或家屬,必須是因為就學、身心障礙、罹患重病等因素,導致沒有謀生能力,且若扶養順序沒有按照民法扶養義務的相關規定,就必須另外舉證。

國稅局提醒,考量到今年可能有高所得者濫報扶養,如果扶養親屬超過3人,可能就會成為查緝對象。
相關網址
http://tax.nat.gov.tw/decli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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