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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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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邀參加~第六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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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第六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辦法 一、活動緣起與目的 為提升全國國中及高中職教師對「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的了解與應用,進而教導全國國中、高中職學生,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源,特別舉辦創意教學競賽活動,使教師從教學設計上帶動學生思考,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尋求答案,以啟發學生法治觀念,並融入法治教學及實踐於生活中,讓「法」不再是死板的嚴肅課程,並精進教師在課程設計、教材編選、教學實施及教學評量等能力。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法務部、教育部 承辦單位:聯經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社團法人臺北市教師會、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台灣微軟股份有限公司
三、參賽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全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現職教師 (含代理教師、實習老師)。 (二)一件教案的參賽人數至多以2人為限(含2人)。 (三)以團體創作報名者,請自行指定1名授權代表人,代表填寫各項報名資料。 (四)參賽者不得冒名頂替,1人可同時以個人與團體名義參賽,唯在個人及團體每人皆僅限參賽1件,每一件參賽作品必須分別繳交參賽文件及作品。 (五)各組別經通知入圍決選之參賽作品,參賽者須依通知期限於決選評選委員會召開前,繳交由學校出具之「學校推薦書」(附件三)正本1份(以團隊名義報名的參賽者,則繳交授權代表人之「學校推薦書」),逾期未繳交者,則撤消入圍決選資格及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四、競賽方式 (一)報名及繳件後方可參加初選。 (二)個人作品與團體作品混合評選。 (三)初選作業將由主辦單位進行書面審查,以與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反毒及性平法治教育議題的關聯度,分別就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各選出10件入選作品進入決選。(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水準增減) (四)決選時,由參賽者出席決選現場進行簡報說明與展示,由評審分別評定國中組及高中職組第1名、第2名、第3名、佳作等得獎名次。 (五)決選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並通知入選者。
活動時程及相關詳細參賽資訊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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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一 |  |
相關附件二 | 下載「第六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辦法-final.doc」 |